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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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公告編號:88538 ) |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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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4 16:03:25(建立) | |
公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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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純 |
公告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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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科 | |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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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9851@hchg.gov.tw |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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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518101#2879 | |
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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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私立幼兒園 |
發文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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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案發文 | |
尚未繳交108學年度私立幼兒園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第2學期請款資料之園所,請盡速繳交資料,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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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07月31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090087792號函辦理。
二、依前開要點之規定,本案經費補助原則如下: (一)依幼兒人數設置2位導師之班級:本署補助每位導師每月導師職務加給差額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 (二)依幼兒人數設置1位導師之班級:本署補助該位導師每月導師職務加給差額1,000元。 (三)實際擔任幼兒班級教保工作之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本署補助每人每月教保費900元。 三、請貴園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以下簡稱教保系統)/幼兒園填報區/每月導師及教保員設定/新增導師,完成109年2月至4月每月班級之教師及教保員登載,再至幼兒園填報區/導師費差額及教保費請領/新增108學年度下學期請領清冊,請領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補助人員資料,完成後併同下列佐證資料,盡速逕送本府幼教科承辦人處申辦: 1、經本府備查之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名冊。 2、幼兒園為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之勞保證明。 3、請領清冊:請領補助經費之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本人應於確認郵局帳戶及金額無誤後簽名。 四、依前開要點之規定,貴園應於每學期初至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進行班級設定及幼兒編班作業,並應於幼生入(離)園時併同更新相關資料,倘因未詳實填報幼生資料及設定班級,或未依限登載請領人員資料,致未能請領補助經費者,由貴園自行支應。 五、倘有謊報、掛名等不實情形且經查證屬實者,依法究辦,並追回所領之款項;另為避免個人資料外洩,相關作業流程均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辦理。 六、為加速撥付時效,金融帳戶請務必提供使用郵局存摺影本並黏貼於教保服務人員存摺影本黏貼用紙(如附件),且需蓋上與正本相符之騎縫章。 七、檢附本縣私立幼兒園108學年度第2學期(109年2月至7月)導師費差額及教保費申請檢核表、教保服務人員存摺影本黏貼用紙、放棄請領切結書及勞保資料範本。 八、尚未繳交園所:新竹縣私立康乃薾幼兒園、新竹縣私立愛樂幼兒園、新竹縣私立田中橡樹幼兒園、新竹縣私立小歌德幼兒園、新竹縣私立維吉尼亞幼兒園(須補件)、新竹縣私立艾爾瑪幼兒園、新竹縣私立安琪兒幼兒園、新竹縣私立源興幼兒園、財團法人私立天主教華光智能發展中心附設新竹縣私立小羊兒幼兒園、新竹縣私立宏儒幼兒園、新竹縣私立天籟森林幼兒園、新竹縣私立新欣幼兒園 本公告有效日期至109年08月3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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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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