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報細節 | |
類型 | 全縣型 |
種類 | 普通 |
開始日期 | 2021-04-08 00:00:00 |
結束日期 | 2021-04-15 17:00:00 |
名稱 | 為利110年消防檢修設備經費執行,請各校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填報對象 | 各國民中小學 |
說明 |
說明: 一、依據消防法及消防法施行細則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辦理。 二、本府業於109年8月7日府教國字第1093716226號核定各校自110年起「消防檢修申報(經常門)」編列至各校24班以下補助(每校7,000元),24班至48班每校補助1萬3,000元,48班以上學校補助1萬6,000元,本年度消防檢修申報應於110年3月31日前申報完畢。 三、承上,為利學校完成消防檢修申報後可立即修繕,自110年起「消防設備改善」編列至各校每校5萬元,需優先改善消防設備,學校可依輕重緩急排序改善項目,如改善後仍有剩餘可做校內小額修繕款,若不足部分可另案報府申請。 四、有少數學校反應消防設備改善經費須調整至經常門支應,爰本府於公務填報調查須調整至經常門經費,單位:千元。(請洽各校會計主任)本案須於110年4月15日前填報完畢。 五、110年消防改善經費及扣除5萬後尚不足經費。 |
附件 | |
網址 | |
登錄人員 | 胡亭萱 |
單位/部門 | 國教科 |
聯絡電話 | 03-5518101#2855 |
3184640@hchg.gov.tw |